致全县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一封信
尊敬的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:
您们好!
近几年随着电动车的普及,也出现一种新的事物——遮阳棚,它虽可以让电动车驾驶人免受阳光的直射,起到防晒作用,但是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及危害性您又知晓不呢?
一、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:
1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.5米,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.15米,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,后端不得超过0.3米。电动车上的遮阳蓬距地面大概在1.7米,超出标准。
2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: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;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,可扣留其非机动车。
二、私自加装遮阳篷的危害:
1、加装遮阳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,从而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。
2、加装遮阳篷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,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。
3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,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,增加了伤亡几率。
4、加装遮阳篷有碍电动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,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车后情况,即使是转过头看,视线也易受阻挡。
5、加装遮阳篷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结构,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,在行驶过程中遮阳蓬阻碍了空气的正常流动,尤其是大风大雨、雪、雾等恶劣天气,易导致电动车“飘来飘去”,行驶不稳定,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侧翻等事故。
三、案例:
今年4月,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小轿车与对向驶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摩托车驾驶员安装“遮阳伞”在事故中成为凶器,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,现场惨烈!这把“刀”甚至已经威危害到无辜路人。
日前,江苏高女士的母亲抱着外孙出门,没想到小外孙的眼睛被身旁驶过的电动车遮阳伞划出一道6毫米的伤口,而且小孩以后的视力都会受影响!虽然车主表示愿意负责,但损失的视力多少钱都买不回来了!
为了更清晰的展示遮阳伞的杀伤力,有媒体做了一个实验,把番茄放在和遮阳伞差不多的高度,当电动车或摩托车开过,番茄轻松就被切出了个大口子!大家想想看,这要是划在行人或路人身上会是怎样的结果?
四、岳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:
自2016年以来,我县广大电动车车主都能做到自觉配合、理解并支持公安交警依法依规拆除收缴遮阳棚的工作,也有部分车主深受私自安装防雨遮阳篷所带来的生命安全危害!在此,交警提示:如遇商家向您推荐安装防雨遮阳篷时,敬请广大车主要从自己的生命安全考虑予以拒绝。已经安装的,也应自觉及时拆除,以降低自身的安全风险!对不自行拆除者,公安交警将依法依规予以拆除、收缴。
道路千万条,交通安全第一条!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,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不要私自加装遮阳棚,以确保出行一路平安!
岳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19年5月25日